常熟市今年将完成智能化改造项目100个

发布日期:2017.08.29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提升小微企业发展水平,推动经济增长,扩大就业,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优化小微企业发展环境?

1.全面落实促进小微企业发展政策。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工,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09〕36号文件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2〕14号文件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和《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确保各项政策措施惠及小微企业。 ?

2.鼓励引导中介机构大力开展面向小微企业的服务。各级政府要加大购买公共服务力度,鼓励、支持中介机构对小微企业创业辅导、会计法律、人力资源、管理咨询、信息化建设等服务需求提供低偿或无偿服务。支持中介机构根据小微企业需求提供个案诊断和辅导,引导企业转型升级。?

3.以舆论宣传为先导,营造加快小微企业发展氛围。积极宣传小微企业在发展经济、扩大就业、科技创新与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提升小微企业社会形象;组织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采用专题、专栏、专版等形式,大力宣传政府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宣传创业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努力营造加快小微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4.大力优化小微企业发展环境。认真受理小微企业的各类投诉,严肃查处涉及小微企业的各类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培训、乱评比达标等行为。到小微企业检查收费,要严格执行由行政监察机关备案等有关规定,加强对有关部门服务小微企业情况的监督检查。选取部分小微企业作为政风行风评议代表单位,对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评议。

二、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

5.进一步加大财税扶持力度。整合使用好现有各类专项资金和扶持资金,支持小微企业产业转型升级和科技创新,支持小微企业上市,帮助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重点支持劳动密集型、节能环保型、创业型小微企业,大力发展现代物流、服务外包、电子商务、科技服务、文化创意、休闲观光、特色种养业、农产品加工等小微企业,鼓励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市场需求大的餐饮、娱乐、家政服务等民生性服务业。各县要根据本地实际,向具有小微型企业特点、需要大力发展的产业适度倾斜。积极争取上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进一步加大市、县两级财政扶持力度,市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设立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扶持科技型、特色小微企业发展,以及创业载体补助等。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另行制定,使用方案由市中小企业办、财政局研究提出意见,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认真落实税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等有关政策规定。?

6.进一步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金融机构特别是地方金融组织要拿出具体措施,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支持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发放小额信用贷款,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支持科技型小微企业发展。充分发挥小额贷款公司为小微企业服务的作用,引导支持融资性担保公司创新服务,搞好小微企业资金链安全保障,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引导支持部分科技型、创新型小微企业到场外交易市场挂牌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探索发行小企业集合债券。完善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小微企业贷款担保与保证方式,支持企业采取动产、应收账款、承包合同、仓单、股权和知识产权抵押质押等方式进行融资。积极开展小微企业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

7.支持小微企业走“专精特新”之路。每年扶持一批专精特新产品,推动传统制造业小微企业加快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步伐,引导更多小微企业进入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领域。建立面向社会公开的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库,优先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产品的企业。培育一批“专、精、特、新”小企业标杆企业、细分行业领军企业,对研发投入和专利成果达到一定水平,产品市场占有率进入国内外同行业前列的企业,集中财政、金融、人才、信息等优势资源进行培育。?

8.鼓励小微企业技术创新。广泛开展“一企一技术”活动,重点培育和建立一批技术研发机构。引导小微企业加强工业设计,提高产品附加值。鼓励小微企业参与标准制定和专利申报,加大自主知识产权保护。制定符合小微企业特点的品牌培育体系,引导和支持小微企业创建自主品牌。通过技术开发业务收入营业税减免、资助聘请专家费用等措施,鼓励小微企业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加强产学研合作,定期组织小微企业与科研院所开展技术交流、设立研发基地,促进科研成果转化,提升企业技术水平。鼓励各类研发资源、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向小微企业开放。开展“专家服务小企业”活动,选择有条件的企业探索专家定点服务试点,逐步建立专家服务小微企业长效机制,帮助小微企业解决技术难题。?

9.帮助小微企业开拓市场。支持小微企业参加国内外各种形式的洽谈会、展销会、博览会,加大产品和品牌宣传推介力度,拓展产品销售渠道,扩大特色出口商品的知名度和市场份额。支持符合境外投资条件的小微企业“走出去”,积极利用国内、国外两个市场,整合境内、境外两种资源,参与市场竞争。鼓励和帮助小微企业应用电子商务开拓市场,为小微企业进出口业务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10.支持小微企业产品参与政府采购。支持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招投标,政府采购安排一定比例专门面向市内小微企业。以价格为主的招标项目评标,在满足采购需求的条件下,优先采购小微企业的产品;以综合评价为主的招标项目,要增加小微企业产品评分比重,并合理设置分值比重。?

11.推进小微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市、县、乡三级小微企业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形成连通互动工作机制,实现服务网络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年内三级网络体系建成并投入使用。加大对产业园区和集聚区服务平台的培育建设力度,各产业基地、创业基地、工业功能区、特色产业园区应建立面向小微企业,具备创业辅导、管理咨询、融资担保、人才培训、技术创新、检验检测、信息服务等功能的公共服务体系。支持、引导小微企业加入相应的行业协会,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搭建政企沟通、会员交流桥梁。组织企业间产品协作、融资联保、管理咨询、信息交流等活动,支持小微企业抱团发展。

三、加强对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组织领导?

12.完善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领导协调机制。市小微企业扶持发展指挥部负责统筹全市小微企业发展,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决策部署,提出扶持发展小微企业的政策建议,协调解决小微企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指导、检查、督促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市中小企业办承担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指挥部有关会议的组织、联络和协调,督促、检查成员单位履行工作职责和落实指挥部决定事项,汇总、通报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指挥部成员单位要明确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负责,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位。各县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

13.建立小微企业运行动态监测分析制度。统计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小微企业的调查统计工作,尽快建立和完善小微企业统计调查、监测分析和定期发布制度。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国土资源、房产管理、环境保护、行业管理等相关部门要及时公布发展规划、产业政策、行业动态等信息,逐步建立小微企业市场监测、风险防范和预警机制。?

14.加大考核督导力度。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发展的考核督导力度,指挥部按年度对县新增小微企业数量、吸纳就业人数以及扶持小微企业工作开展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评,考评情况纳入政府政绩考核指标,纳入各级、各有关部门年度考核范围。?

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本《意见》,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