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河南省商务厅、财政厅、公安厅、交通运输厅、邮政管理局、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开展城乡高效配送试点建设的通知》(豫商流通〔2019〕34 号)的工作部署,为推动鹤壁市城乡高效配送示范项目建设,经研究,决定建立城乡高效配送项目资源库。现面向全市征集城乡高效配送示范物流项目,并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

  (一)城乡配送网络工程项目

  1、城市配送三级网络体系建设。

  2、农村配送三级网络体系建设。

  3、城乡高效配送网络衔接建设。

  (二)技术与模式创新工程项目

  1、物流标准化体系建设。

  2、城乡高效配送信息平台建设。

  3、绿色配送技术应用建设。

  4、城乡配送和农产品供应链融合发展。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申请主体需在鹤壁市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在本市有纳税的分公司,有独立、健全的财务核算和管理制度,财务管理规范、信誉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记录或违法违规事项。

  (二)申报项目需为在建项目或2019年内开工的项目(已完工项目不得申报),且必须于2021年7月底前竣工完成。

  (三)未申报进入项目资源库的,原则上不予安排国家、省、市等物流方面的专项资金。

  三、申报办法

  (一)请项目申报单位在市商务局网站通知公告中下载《鹤壁市城乡高效配送示范项目申报表》并按要求填写。

  (二)请项目申报单位于2020年8月13日前将《鹤壁市城乡高效配送示范项目申报表》报企业注册地所在县区商务主管部门,由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汇总后于8月20日前上报市商务局。

  各县(区)要严格按照申报要求,严把审核关,把真正符合条件的企业筛选出来,确保上报项目的可靠性、真实性。

  特此通知。

  联系人:市商务局 张翠芳 3316697 13503927653

    附件:鹤壁市城乡高效配送项目申报表.doc

  2020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