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卫生健康委,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中共鹤壁市委关于推动党的建设高质量为在中原更加出彩中走在前出重彩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实施意见》(鹤发〔201816号)和市委组织部等10部门《关于实施兴鹤聚才计划的通知》(鹤组文〔20183号)精神,按照关于开展2021年度兴鹤聚才计划申报工作的公告》要求,现就2021年度鹤壁名医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人才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市人才工作总体部署,积极引进培育医学领军人才、急需紧缺医疗卫生人才,带动全市医疗人才队伍建设水平整体提升,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护和促进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2018年起用5年左右时间,使鹤壁名医人数达到50名左右2021年度计划遴选鹤壁名医”20名左右。

  二、遴选对象和基本条件

  申报鹤壁名医,应为我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临床一线工作的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在职中、西医执业医师(在鹤壁工作满3年以上),退休返聘人员不参加评选。并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

  2.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廉洁行医,具有强烈的事业心、高度的责任感和高尚的医德医风,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群众口碑佳、社会声誉好。

  3.医学理论基础扎实,有较高的学术造诣,能熟悉和把握本学科领域国内外最新发展动态和趋势;医疗技术精湛,解决疑难、复杂、危重病的能力较强,或在本地重大疾病预防诊治上有突出贡献,在解决临床疑难急重病症或杂症技术上有鲜明特色,受到同行认可。

  4.长期在临床一线工作,具有丰富的临床诊疗经验,坚持坐专家门诊,临床工作量(门诊就诊病人数、收治病人数、治愈率)高于所在专业科室平均工作量,三四级手术例数在本地同级别医院中排名靠前,无重大医疗责任事故发生。

  5.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解决本专业复杂问题的经验,能开辟学科、专业新的发展方向,近5年获得过市级科技进步奖以上奖项(前三名项目完成人),同时在省级以上核心期刊上发表过3篇以上本专业学术论文或被SCI收录1篇以上且影响因子大于等于3.0的论文(限独著或第一作者)。对于表现特别突出,在本专业方面全市领先,社会名气较大的专家,可不受本条款限制。

  三、申报材料和遴选程序

  (一)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鹤壁名医”推荐人选登记表》(附件1)、《“鹤壁名医”申报书》(附件2)、《“鹤壁名医”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附件3),申报书和附件应合并装订,推荐人选登记表和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另附。报送材料时,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3份和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附件材料包括1.自然情况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原件、复印件;2.在本单位任职的证明材料;3.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论文、专利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包括:有关著作的封面、目录及版权页;有关论文的刊物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和论文被核心期刊收录的证明原件、复印件;4.主持(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5.有关奖励证书和鉴定证书原件、复印件;6.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各单位推荐人选相关复印件均需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原件核对后退回。

  (二)遴选程序

  1.推荐申报。各县区、市直、驻鹤单位有关部门动员组织符合遴选标准的人选进行申报,经研究同意后向市卫健委进行推荐。市卫健委组织人员对推荐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申报人不可同时申报多个人才计划,必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送申报材料,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律取消申报资格。往年已入选鹤壁市兴鹤聚才计划的人员(团队)不得再次申报。

  2.医学会初审。市卫健委按照专业分类,由市医学会进行评审,研究提出初步建议人选。

  3.平台评审。市卫健委对初步建议人选进行综合评价、分析,研究提出建议人选名单,报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

  四、激励措施

  (一)颁发证书。市卫健委为鹤壁名医入选者颁发荣誉证书。

  (二)发放奖金。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和名医所在单位分别给予鹤壁名医入选者一次性奖励3000元和7000元。

  (三)政策倾斜。由人才发展专项资金提供资助,支持鹤壁名医入选者建立名医工作室,开展科研创新、成果转化、师承传承等相关工作。

  (四)优先参评。鹤壁名医入选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申报各类优秀人才。

  (五)政治吸纳。对于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鹤壁名医入选者,积极推荐为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

  (六)联系服务。鹤壁名医入选者纳入党委联系范围,加强联系,提供服务;注重加强思想引导和政治引领,定期组织考察交流活动。

  实行动态管理,建立退出机制。对弄虚作假骗取入选资格的,违反职业道德、学术不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或者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应当退出管理;对工作平庸、业绩不突出、示范带动作用发挥不明显的,一经核实认定,应当退出管理。

  五、报送时间

  请各单位务必于920日前,将推荐对象的相关材料加盖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报市卫健委组织人事科联系人:于全森、王智慧;联系电话:03923333938  03923322372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此次遴选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由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牵头,在市卫健委设立鹤壁名医遴选平台,具体负责鹤壁名医计划的申报遴选工作评选工作涉及面广、关注度高,各县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逐条对照推荐条件,注重典型性、示范性、代表性和导向性,真正把本县区、本单位的名医推荐出来。

  (二)严格条件程序。要按照突出实绩、确保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推荐人选学术道德、职业品德等方面的考察,做到好中选优。各县区、各单位要对上报的人选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保证真实、准确、客观,确实符合全部推荐条件,防止弄虚作假、谎报成果、虚报业绩,确保人选质量。

  (三)营造浓厚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微信平台等多种宣传媒介,大力宣传鹤壁名医计划的意义,积极调动广大医务工作者和群众的参与热情,使真正的名医脱颖而出,进一步促进全市医疗服务水平的提升。

  

  

  

          鹤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830

       

  

  附件1:“鹤壁名医”推荐人选登记表.doc

  附件2:“鹤壁名医”申报书.doc

  附件3:“鹤壁名医”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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