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激励人才创新创造创业的实施意见》(鹤发〔2017〕16号)有关精神以及关于开展2020年度“兴鹤聚才”计划有关通知要求,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决定开展2020年度“鹤子鹤商双回双创、鹤壁基层骨干专技人才”两个“百人计划”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鹤子鹤商双回双创”百人计划(20名左右)
具有鹤壁籍,有鹤壁成长、工作经历的专家学者、高校优秀学子、留学人员、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科技创新创业人才、乡村振兴头雁回归人才和在外地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专家学者条件:通过省级高层次人才认定并获得相关资格证书的顶尖人才(A类人才)、领军人才(B类人才)和拔尖人才(C类人才)。引进时未全职在鹤壁工作,或者在鹤壁工作不超过1年。入选后须全职在鹤壁工作3年以上;柔性引进的,引进后每年在鹤工作时间不少于2个月。
2.高校优秀学子及留学人员条件:国内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流学科专业本科毕业生,或教育部最新一轮学科评估A类学科及省内高校B类以上学科本科毕业生。四大权威世界大学综合排名(USNews、QS、THE、ARWU)上榜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岁,引进时未全职在鹤壁工作,或者在鹤壁工作不超过1年。入选后须全职在鹤壁工作3年以上(除高校、科研院所、公立医院外的机关事业单位和中央、省驻鹤单位或企业工作人员不列入遴选对象)。
3.专业技术人才条件: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岗位急需紧缺的特殊人才。引进时未全职在鹤壁工作,或者在鹤壁工作不超过1年。入选后须全职在鹤壁工作3年以上。
4.高技能人才条件: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中原技能大奖”“河南省技术能手”的高技能人才,或获得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的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引进时未全职在鹤壁工作,或者在鹤壁工作不超过1年。入选后须全职在鹤壁工作3年以上。
5.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条件:依法纳税,诚实守信,劳动关系规范,有社会责任感,热心公益,能影响、带动和帮助其他人员就业创业,具有较高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所在企业固定资产在500万元以上。其企业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在同行业中处于较高水平。引进时未全职在鹤壁创业,或者在鹤壁创业不超过1年。入选后须在鹤壁创业5年以上。
6.科技创新人才条件:具有创新意识和开拓进取精神,围绕我市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布局,在某一领域有较高技术水平或创业能力,掌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具备市场化、产业化条件,其科技创新成果能在我市转化落地或助推我市产业发展,并取得明显经济效益的科技创新人才。引进时未全职在鹤壁工作,或者在鹤壁工作不超过3年。入选后须全职在鹤壁工作3年以上。
7.科技创业人才条件:在鹤壁市内注册创办科技型企业且为主要创办者和实际控制人(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第一大股东),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市场开拓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所创办企业已形成一定规模且取得较好社会经济效益的科技创业人才。引进时未全职在鹤壁创业,或者在鹤壁创业不超过3年。入选后须在鹤壁创业5年以上。
8.乡村振兴头雁回归人才条件:在精准脱贫和乡村振兴中起带头带动作用,受到县级以上表彰的党员干部和农村实用人才。引进时未全职在鹤壁工作,或者在鹤壁工作不超过3年。入选后须在鹤壁工作5年以上。
9.在外地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条件:本人或配偶籍贯为鹤壁或高考生源地为鹤壁的人员;本人或配偶主要成长地为鹤壁的人员;在鹤工作人员(在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或在鹤企业工作且连续在鹤缴纳社保5年以上的人员)的配偶、子女及配偶。人选需符合鹤壁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补充及交流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可放宽至40周岁,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5周岁;人选应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含高校招生分数低于本校统一录取分数线的其他校区,或分校、网络学院、独立学院以及委托培养、定向培养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引进后须在鹤壁工作5年以上。
(二)“鹤壁基层骨干专技人才”百人计划(20名左右)
申报“鹤壁基层骨干专技人才”人员,应为乡(镇、街道)农(含农机)、林、牧、水、渔、艺术、卫生等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教师,退休返聘人员不参加评选。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事业心强,实践成果丰富;自主创新,取得明显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技艺精湛,在本领域有较高的声望;奉献社会,长期扎根基层一线,群众认可。
1.教育教学方面:在教学一线获得县级优质课一等奖以上,所授学科成绩优异,业绩为同行所公认的人员;在教学研究、改革和实践中成绩突出,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6名),获得县级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或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6名),完成县级教科研课题1项,具有一定的推广应用价值;受到县级政府或者教师节期间县级综合表彰或被授予市级师德先进个人、市级师德标兵、市级学术技术带头人、鹤壁名师、文明教师等荣誉称号。
2.医疗卫生方面:获1项以上市(厅)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及以上项目的人员或在较大范围内多次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贡献突出、业绩为同行所公认且受到县级以上表彰的人员。
3.农林牧水工作方面:获1项以上市(厅)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及以上项目的人员或长期从事农林牧水科技开发和普及工作,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获得县级以上表彰奖励的人员。
4.工程技术方面:获1项以上市(厅)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及以上项目的人员或在县级以上重点工程建设、重大科技攻关、技术改造项目或科研成果转化应用工作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并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项目主要完成人,获得县级以上表彰奖励的人员。
5.在其他专业技术方面,取得了突出成就,作出重大贡献的主要人员。
二、申报材料及截止时间
申报材料包括“鹤子鹤商双回双创”人才申报书、“鹤壁基层骨干专技人才”申报书及附件材料、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申报书和附件应合并装订成册,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另附。报送材料时,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3份和电子文档(刻录光盘报送),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 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2.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3.在本单位任职的证明材料;4.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论文、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5.主持(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6.奖励证书复印件;7.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对“鹤子鹤商双回双创”人才,如创办有企业的,除以上材料外,还应提供创办企业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股权构成材料等)、公司章程、商业计划书、经第三方审计的上年度企业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由税务、审计等部门出具的最近3年完税证明、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研发费用及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外地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请回鹤工作的需要提供以下材料:《鹤壁市“鹤子鹤商双回双创”拟遴选外地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申请表》;申请理由及家庭信息材料;符合申报条件的相关证明;本人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材料;学历、学位、档案专项审核任免审批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本人专业技术资格材料;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其他相关材料。
人才申报书及相关表格请自行到公共邮箱下载。
公共邮箱账号:hrsrcggyx@163.com 密码:hrsrc123
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14日。
三、有关事项
(一)此次遴选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由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牵头,在有关部门设立遴选平台,组织开展相关类别人才的申报遴选工作。
(二)各县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协调,逐级认真做好推荐人选的审核把关工作,并将推荐人选材料统一报送至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要切实加强对推荐人选学术道德、职业品德等方面的考察,做好人选推荐过程中的法律、商业等风险评估、预防和处置工作。
(三)各县区、各单位要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严格组织形式审查和遴选工作,确保人选质量。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会同有关部门组建评审工作巡察小组,对遴选工作全过程严格监督。
(四)申报人不可同时申报多个人才计划,必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送申报材料,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律取消申报资格。
四、组织机构
成立“鹤子鹤商双回双创”“鹤壁基层骨干专技人才”遴选工作办公室。
主 任:张国富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局长
副主任:赵 刚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周国忠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科科长
段延岭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科长
杨艳华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
理科二级主任科员
办公室地址: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淇滨区黎阳路中段229号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楼2210房间)
附件:1.“鹤子鹤商双回双创”百人计划实施方案
2.“鹤壁基层骨干专技人才”百人计划实施方案
2020年7月17日
附件1
“鹤子鹤商双回双创”百人计划实施方案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吸引在外学有所成、干有所成的鹤壁籍优秀人才回鹤创新创业,为加快高质量富美鹤城建设集聚人才,根据《鹤壁市“十三五”人才发展规划》《关于实施“兴鹤聚才”计划的通知》精神,现制定“鹤子鹤商双回双创”百人计划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商会、行业协会、校友会、华人社团组织等平台作用,通过乡情亲情感召、政策激励引导,吸引鹤子鹤商回鹤创新创业,为我市在中原更加出彩中走在前列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目标任务
用5年左右时间,有计划、有重点地遴选支持100名以上回鹤创新创业的优秀鹤子鹤商,打造我市引才计划特色品牌,助力鹤壁高质量发展。
二、引进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引进范围
具有鹤壁籍,有鹤壁成长、工作经历的专家学者、高校优秀学子、留学人员、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科技创新创业人才、乡村振兴头雁回归人才和在外地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1.专家学者条件:通过省级高层次人才认定并获得相关资格证书的顶尖人才(A类人才)、领军人才(B类人才)和拔尖人才(C类人才)。引进时未全职在鹤壁工作,或者在鹤壁工作不超过1年。入选后须全职在鹤壁工作3年以上;柔性引进的,引进后每年在鹤工作时间不少于2个月。
2.高校优秀学子及留学人员条件:国内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流学科专业本科毕业生,或教育部最新一轮学科评估A类学科及省内高校B类以上学科本科毕业生。四大权威世界大学综合排名(USNews、QS、THE、ARWU)上榜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岁,引进时未全职在鹤壁工作,或者在鹤壁工作不超过1年。入选后须全职在鹤壁工作3年以上(除高校、科研院所、公立医院外的机关事业单位和中央、省驻鹤单位或企业工作人员不列入遴选对象)。
3.专业技术人才条件: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岗位急需紧缺的特殊人才。引进时未全职在鹤壁工作,或者在鹤壁工作不超过1年。入选后须全职在鹤壁工作3年以上。
4.高技能人才条件: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中原技能大奖”“河南省技术能手”的高技能人才,或获得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的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引进时未全职在鹤壁工作,或者在鹤壁工作不超过1年。入选后须全职在鹤壁工作3年以上。
5.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条件:依法纳税,诚实守信,劳动关系规范,有社会责任感,热心公益,能影响、带动和帮助其他人员就业创业,具有较高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所在企业固定资产在500万元以上。其企业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在同行业中处于较高水平。引进时未全职在鹤壁创业,或者在鹤壁创业不超过1年。入选后须在鹤壁创业5年以上。
6.科技创新人才条件:具有创新意识和开拓进取精神,围绕我市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布局,在某一领域有较高技术水平或创业能力,掌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具备市场化、产业化条件,其科技创新成果能在我市转化落地或助推我市产业发展,并取得明显经济效益的科技创新人才。引进时未全职在鹤壁工作,或者在鹤壁工作不超过3年。入选后须全职在鹤壁工作3年以上。
7.科技创业人才条件:在鹤壁市内注册创办科技型企业且为主要创办者和实际控制人(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第一大股东),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市场开拓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所创办企业已形成一定规模且取得较好社会经济效益的科技创业人才。引进时未全职在鹤壁创业,或者在鹤壁创业不超过3年。入选后须在鹤壁创业5年以上。
8.乡村振兴头雁回归人才条件:在精准脱贫和乡村振兴中起带头带动作用,受到县级以上表彰的党员干部和农村实用人才。引进时未全职在鹤壁工作,或者在鹤壁工作不超过3年。入选后须在鹤壁工作5年以上。
9.在外地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条件:本人或配偶籍贯为鹤壁或高考生源地为鹤壁的人员;本人或配偶主要成长地为鹤壁的人员;在鹤工作人员(在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或在鹤企业工作且连续在鹤缴纳社保5年以上的人员)的配偶、子女及配偶。人选需符合鹤壁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补充及交流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可放宽至40周岁,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5周岁;人选应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含高校招生分数低于本校统一录取分数线的其他校区,或分校、网络学院、独立学院以及委托培养、定向培养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引进后须在鹤壁工作5年以上。
三、遴选程序
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设立“鹤子鹤商双回双创”遴选平台,具体负责“鹤子鹤商双回双创”人才的推荐、评选、管理工作。具体遴选程序是:
(一)在外地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遴选调动程序
符合条件人员向市人社局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根据人选情况分类受理;组织、人社部门对人选进行资格审查,根据身份编制、专业特长、工作阅历等,在编制、职数空缺范围内,按照“同类性质、同级财政、双向选择”的原则进行岗位推荐,对推荐岗位不满意的,终止调动程序;组织、人社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对拟调人选进行考察和体检;按照鹤壁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补充及交流办法规定,办理调动相关手续。
(二)其他人员遴选程序
1.推荐申报。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推荐申报。
市人社局负责组织动员专家学者、高校优秀学子、留学人员、专业技术人才及高技能人才申报,市科技局负责组织动员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申报,市工信局负责组织动员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申报,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动员农村实用人才申报,市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动员农村党员干部申报。各单位组织人员对推荐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核。
2.平台评审。市人社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对申报人选进行评审,研究提出建议人选。
3.研究审批。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研究审定遴选平台提出的建议人选。
4.公示确认。根据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审定结果,对拟入选“鹤子鹤商双回双创”名单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由市人社局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最终入选名单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发布。
四、激励措施
入选人才享受以下政策:
(一)依据《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豫人才〔2017〕5号)及省、市相关配套政策,按照相应条件享受相关政策待遇。对全职引进的A类人才,除享受省政府奖励补贴外,市政府给予一定的配套资金支持,并督促落实用人单位发放A类、B类人才在岗期间生活补贴。柔性引进的A类、B类、C类人才,按照《鹤壁市人才引进优惠政策》(鹤办〔2013〕10号)享受相应的补贴。
(二)设置高层次人才专项编制,建立人才引进绿色通道,落实好高层次人才通过直接考核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相关政策;符合条件的高校优秀学子,可按照《鹤壁市事业单位直接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鹤组文〔2015〕81号)文件规定,采取直接考核招聘的方式进入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通过省级集中引进聘任制县(区)、乡(镇、街道)科技副职、定向选调生等高层次人才,按照相应条件享受《河南省“名校英才入豫”计划工作方案》(豫人社〔2017〕92号)文件规定的特殊政策。
(三)颁发证书。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为该项人才计划入选者颁发证书。
(四)发放奖金。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给予该项人才计划入选者一次性奖励3000元。
(五)项目支持。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可对该项人才计划入选者科研项目给予一定资金支持。
(六)学习培训。该项人才计划入选者可优先参加人社系统举办的国家、省、市级高级研修班。
(七)政治吸纳。积极发展符合条件的该项人才计划入选者加入党组织;对于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积极推荐为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
(八)联系服务。将该项人才计划入选者纳入党委联系范围,加强联系,提供服务;注重加强思想引导和政治引领,定期组织考察交流活动。
对“鹤子鹤商双回双创”入选者实行动态管理,建立退出机制。对弄虚作假骗取入选资格的,违反职业道德、学术不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或者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应当退出管理;对工作平庸、业绩不突出、示范带动作用发挥不明显的,一经核实认定,退出管理;因工作调动或柔性引进人才不再为鹤壁工作,自动退出管理。
外地市机关事业单位调入人员不享受以上政策。
五、组织实施
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鹤子鹤商双回双创”百人计划的目标任务和工作安排;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制定落实重点支持政策措施;协调解决计划实施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根据整体工作安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委组织部每年制定下发遴选工作通知,明确年度目标任务、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等,统一安排,具体实施。
附件2
“鹤壁基层骨干专技人才”百人计划
实施方案
按照《鹤壁市十三五人才发展规划》,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充分发挥基层骨干专业技术人才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中的带头带动作用,根据《关于实施“兴鹤聚才”计划的通知》(鹤组文〔2018〕3号)精神,现制定“鹤壁基层骨干专技人才”百人计划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遵循专业技术人才成长规律,以倾心服务基层发展为目标,以正向激励基层人才为核心,加快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为推动我市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提供坚强有力的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
“鹤壁基层骨干专技人才”百人计划是指从2018年起用5年左右时间,重点面向乡(镇、办事处)科技、教育、卫生、农林牧水等行业领域,引进培育并评选出100名左右扎根基层一线,埋头苦干、无私奉献、勇于创新创造的专业技术业务骨干,为打造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高素质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二、遴选范围及遴选条件
(一)遴选范围
遴选范围重点面向乡(镇、街道)农(含农机)、林、牧、水、渔、艺术、卫生等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教师,退休返聘人员不参加评选。
(二)遴选条件
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事业心强,实践成果丰富;自主创新,取得明显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技艺精湛,在本领域有较高的声望;奉献社会,长期扎根基层一线,群众认可。
1.教育教学方面:在教学一线获得县级优质课一等奖以上,所授学科成绩优异,业绩为同行所公认的人员;在教学研究、改革和实践中成绩突出,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6名),获得县级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或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6名),完成县级教科研课题1项,具有一定的推广应用价值;受到县级政府或者教师节期间县级综合表彰或被授予市级师德先进个人、市级师德标兵、市级学术技术带头人、鹤壁名师、文明教师等荣誉称号。
2.医疗卫生方面:获1项以上市(厅)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及以上项目的人员或在较大范围内多次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贡献突出、业绩为同行所公认且受到县级以上表彰的人员。
3.农林牧水工作方面:获1项以上市(厅)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及以上项目的人员或长期从事农林牧水科技开发和普及工作,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获得县级以上表彰奖励的人员。
4.工程技术方面:获1项以上市(厅)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及以上项目的人员或在县级以上重点工程建设、重大科技攻关、技术改造项目或科研成果转化应用工作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并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项目主要完成人,获得县级以上表彰奖励的人员。
5.在其他专业技术方面,取得了突出成就,作出重大贡献的主要人员。
三、遴选程序
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市人社局设立“鹤壁基层骨干专技人才”平台,具体负责“鹤壁基层骨干专技人才”的推荐、评选、管理工作。具体遴选程序是:
(一)推荐申报。乡(镇、街道)动员组织符合遴选标准的人选进行申报,经研究同意后向县区人社部门进行推荐。县区人社部门对推荐的申报人选进行资格条件审核后,推荐上报市人社局。
(二)平台评审。市人社局组建评审小组进行评审,研究提出建议人选。
(三)研究审批。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研究审定市人社局提出的建议人选。
(四)公示确认。根据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审定结果,“鹤壁基层骨干专技人才”名单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由市社局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最终入选名单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公布。
四、激励措施
(一)颁发证书。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为“鹤壁基层骨干专技人才”入选者颁发荣誉证书。
(二)发放奖金。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给予“鹤壁基层骨干专技人才”入选者一次性奖励3000元。
(三)政策倾斜。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有关部门在项目申报、信贷支持、技术服务、创业培训等方面制定并落实相关政策。优先推荐“鹤壁基层骨干专技人才”入选者参加人社系统举办的国家、省、市级高级研修班。
(四)政治吸纳。积极发展符合条件的“鹤壁基层骨干专技人才”入选者加入党组织;对于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推荐为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
(五)联系服务。将“鹤壁基层骨干专技人才”入选者纳入党委联系范围,加强联系,提供服务;注重加强思想引导和政治引领,定期组织考察交流活动。
入选者实行动态管理,建立退出机制。对弄虚作假骗取入选资格的,违反职业道德、学术不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或者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应当退出管理;对工作平庸、业绩不突出、示范带动作用发挥不明显的,一经核实认定,应当退出管理。
五、组织实施
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鹤壁基层骨干专技人才”百人计划的目标任务和工作安排;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制定落实重点支持政策措施;协调解决计划实施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根据整体工作安排,市人社局会同市委组织部每年制定下发遴选工作通知,明确年度目标任务、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等,统一安排,具体实施。